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中共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函》(陕融办函〔2025〕166号)文件要求,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现将延安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通告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延安市适飞空域范围图》中绿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空域。
特此通告。
附件:延安市适飞空域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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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中共陕西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公布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范围的函》(陕融办函〔2025〕166号)文件要求,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延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同意,现将延安市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范围通告如下:
适飞空域范围为《延安市适飞空域范围图》中绿色区域真高120米以下空域。
特此通告。
附件:延安市适飞空域范围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