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依据是什么?
2018年,原延安市物价局在履行听证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建立了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主要内容为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天然气购气成本实行联动,当购气成本一定时间内平均上涨或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相应的上调或下浮销售价格。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三条“依据已经生效实施的定价机制制定具体价格水平时,可以不再开展定价听证”规定。因此,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依据为市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不需再次召开听证会。
二、为什么要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销售价格由上游门站价、省内管道运输价和配气价格三部分构成,其中上游门站价由上游燃气企业按照购气合同确定,省内管道运输价由省发改委制定,配气价格由省发改委授权设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近年来上游门站价连年上涨且涨幅逐年扩大,造成企业连年亏损。以2025年为例,居民用气上游实际采购价格较基准门站价上浮28%,非居民用气上游实际采购价格较基准门站价上浮高达114%。持续大幅上涨的采购成本已严重偏离现行终端销售价格所能覆盖的范围,为保障天然气供应稳定,需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进行疏导。自2018年来,本次为市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首次上调。
三、本次价格调整对市区居民用户影响如何?
按照市区第一档气量(年用气480立方米及以下)计算,一个家庭用户每年将多支出约145元(480m³×0.303元/m³),折合每月约12元。使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的用户(年用气2500立方米及以下),年度采暖开支预计增加约757元。此价格仍为全省最低水平之一,仅高于榆林和渭南。
四、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是否会“只涨不跌”?
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购气成本6个月平均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15%,或12个月平均下降幅度达到或超过10%时,应及时全额向终端传导降低价格。因此,一旦上游成本回落,天然气销售价格也会及时下调,上游降价的红利会传导至用户终端。我们将根据上游涨跌情况适时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五、市区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在我省处于什么水平?
本次调整前,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平为全省最低。调整后,市区居民气价(2.13元/m³)仅高于榆林(1.91元/m³)和渭南(2.10元/m³);非居民气价(3.05元/m³)仅高于榆林(2.89元/m³)。车用天然气价格从3.657元/m³下调至3.20元/m³,下降0.457元/m³,为全省最低。各地市现行天然气价格见下表(单位:元/m³):
| 序号 | 地市 | 居民 | 非居民 | 车用 |
1 | 西安 | 2.14 | 3.25 | 4.15 |
2 | 咸阳 | 2.14 | 3.14 | 4.04 |
3 | 宝鸡 | 2.17 | 3.11 | 3.90 |
4 | 安康 | 2.29 | 3.35 | 3.79 |
5 | 商洛 | 2.33 | 3.36 | 3.98 |
6 | 汉中 | 2.34 | 3.47 | 3.95 |
7 | 铜川 | 2.19 | 3.08 | 3.75 |
8 | 杨凌 | 2.13 | 3.14 | 4.06 |
9 | 渭南 | 2.10 | 3.08 | 3.66 |
10 | 榆林 | 1.91 | 2.89 | 3.93 |
11 | 延安 | 2.13 | 3.05 | 3.20 |
六、本次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范围有哪些?
本次价格联动调整范围为宝塔区、安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管道天然气用户。其余县(市)天然气价格联动由属地发改部门提出联动方案,报属地政府审定后执行。
七、本次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从何时起执行?
本次价格联动调整自2026年7月10日起执行,截止日期另行发文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