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分类分级推进实施、保障合理融资需求等13条具体措施。
1.分类分级推进实施。对接近完工的项目,要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
2.保障合理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3.依法履约按效付费。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要按合同依法履约,将政府支出责任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4.加强项目运营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落细监管责任,指导项目实施机构严格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5.推动实现降本增效。科学优化PPP存量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收益指标等要素,共同降低项目运营成本。
6.规范做好项目移交。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验收。
7.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
8.整合资金和政策资源。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结合PPP存量项目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支持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纳入增量政策中统筹实施。
9.地方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10.压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财政部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制定PPP存量项目建设运营相关实施细则。
11.项目实施机构加强资产管理。项目合同终止时,要按规定做好资产评估、移交等工作,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2.加强预算和债务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将政府承担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补贴支出纳入预算管理。
13.防范各类次生问题。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要增强契约精神,妥善处理合同期限内解约事项。
